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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80號17樓

單純提供帳戶,通常聚焦在交付原因、控制權及是否預見帳戶會被犯罪使用;若本人實際提款、轉帳、收款或交付款項,檢警還會追查誰下指示、如何聯絡、次數與金額、有無報酬、錢交給誰、本人知道多少、是否有異常指示及其他參與者。實際提款不代表每個人都當然有罪,但行為、金流與通訊內容會被一併判斷。
警方會查工作或任務來源、LINE/Telegram/WhatsApp 對話、指示者身分、提款或收款次數與金額、交付方式及報酬;也會確認是否提供自己的帳戶、代購虛擬貨幣、曾被銀行提醒,以及本人如何理解資金來源、與其他被告有何聯絡。
第一次做筆錄前,可先了解收到警局通知後的處理方式與刑事偵查流程,但不要刪除對話或改動資料。
可能被偵辦,但責任仍取決於實際行為、主觀認知、案件分工、金流、通訊內容、報酬與其他證據。法院會判斷當事人是否共同參與詐欺,或明知、可預見犯罪仍提供助力;款項經提款、轉帳或交付形成金流斷點時,也可能依洗錢防制法檢視有無掩飾、隱匿犯罪所得去向的行為與故意。
不能只因「有提款」就直接認定犯罪,也不能只因未對被害人說謊便排除責任。若問題原本僅涉及帳戶交付,可參考人頭帳戶被告詐欺、洗錢後的緊急處理。
如果您或家人被警方認定可能涉及詐欺、洗錢、車手或收水案件,可先整理警局通知、對話、提款與轉帳、報酬及目前程序,由律師評估第一次筆錄、後續偵查及羈押風險。
只說「我不知道」通常不夠。檢警會檢查招募廣告、工作內容、完整對話、對方如何說明提款原因、報酬是否異常,以及是否要求避開銀行人員、刪除紀錄、使用陌生帳戶或暗語回報。
提款後如何交付、是否購買虛擬貨幣,以及發現異常後有無停止、詢問、聯絡銀行或報警,也會影響判斷。沒有單一因素必然決定結果;應以證據還原當時認知,並可參考如何判斷不知情與犯罪故意。
保存警局通知、搜索票、扣押清單、通訊軟體對話、工作廣告、匯款與提款紀錄、銀行明細、交付款項及報酬紀錄、交通或住宿資料、指示者聯絡方式,並依日期製作事件時間軸。
若曾遭警方搜索,應核對被扣押的手機、金融卡、現金及文件。不要刪除、修改、隱匿或補造證據;不確定的日期與金額應註明待查。
多人案件會牽涉角色分工與共犯認定。檢警可能從群組、通聯、定位、監視器及資金流向,區分招募、指揮、取款、收水、轉帳與交付角色。大量金流、多次提款、跨帳戶轉帳或虛擬資產交易,也會增加釐清每筆款項及本人認知的難度。
被指為詐騙集團成員,不代表可以跳過個別證據直接認定犯罪;仍須分別檢查參與時間、任務、報酬、所知資訊與每筆行為。
先確認當事人所在單位、案由及目前是警詢、偵查、聲押或羈押程序。集中整理通知、搜索票、扣押清單、手機通訊背景及金流,不要分別聯絡證人或共同涉案者協調說法。
若已聲請羈押,可先了解聲押與羈押程序,並提供律師可核對的工作、居住、家庭、聯絡與金流資料。是否羈押仍由法院依個案判斷。
詐欺刑事律師會先確認角色定位、主觀認知、指示來源、通訊證據、金流、報酬、提款或轉帳模式、與其他被告的關係,以及第一次警詢內容、搜索扣押情形與羈押風險。辯護策略必須依完整事證調整,不能用同一套「不知情」說法處理所有案件。
如果案件偵查後已經起訴,應依起訴書重新檢查角色認定、金流、通訊與其他被告的證據,並進一步整理車手、收水案件被起訴後的刑事一審準備。
可能被調查,但不代表當然成立犯罪;仍要檢視工作來源、指示、金額、報酬、交付方式及本人認知。
要看說法是否與客觀證據一致,以及有無直接或不確定故意,不能只靠一句不知道判斷。
可能。朋友關係不是當然免責,仍須說明款項原因、信賴基礎、代領理由及有無異常指示或報酬。
可以。律師可先檢視通知、對話與金流,協助整理事實及證據,並評估是否陪同警詢。
不一定。法院會依犯罪嫌疑及法定羈押原因,綜合案件人數、金流、聯絡關係與證據狀態判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