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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負責人、董事或主管突然收到調查局通知,第一件事不是急著猜自己犯了什麼罪,也不是只靠記憶去做筆錄,而是先確認自己的法律身分、調查中的交易或事件、是否還有其他主管被約談,以及契約、帳冊、銀行金流、Email 與公司決策紀錄能否互相對應。
如果公司已經遭搜索,則應立即確認搜索範圍、實際扣押哪些手機、電腦、帳冊與公司文件,以及後續是否可能直接移送地檢署複訊。這類企業刑事與白領犯罪案件通常不是只看一份文件,而是把決策流程、交易目的、會計紀錄、資金去向與相關人員供述交叉比對,因此越早保存原始資料並建立時間軸,越能避免事後說法與客觀證據互相衝突。
收到通知不等於已被認定犯罪,但應先查看通知書記載的案由、到場時間、承辦單位及身分。受詢問者可能是證人、犯罪嫌疑人或其他相關人員;程序身分不同,權利告知與應對方式也不同。即使通知上記載證人,也不能因此假設完全沒有風險,因為詢問過程中新出現的事證,可能使案件方向或程序身分發生變化。
若案件涉及公司資金、發票、投資、股東爭議、帳務、關係人交易、銀行帳戶、境外公司、員工檢舉、重大採購或營業秘密,應先釐清自己參與了哪些決策、接觸過哪些文件,以及哪些事情只是依他人報告或專業意見辦理。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保持緘默及選任辯護人的權利;證人則原則上負有據實陳述義務,但若回答可能使自己或特定親屬受刑事追訴或處罰,法律另有拒絕證言的規定,應依個案身分與問題判斷。
企業刑事案件經常回溯多年以前的交易,第一次筆錄會被拿來和銀行明細、會計傳票、董事會紀錄、Email、LINE、其他董事或會計人員的供述,以及後續取得的數位證據比對。筆錄不是只看當天說得是否流暢,而是檢查供述能不能與客觀資料長期一致。
不確定時不要硬猜,也不要把「記不清楚」說成確定事實,更不要為了迎合問題而補出不存在的記憶。應先區分親自見聞、他人轉述與事後推測,並確認筆錄是否完整記載原意。律師可以在第一次重要供述前協助整理交易和事件時間軸、辨識可能衝突的文件,並依程序身分提供陪同與法律協助。一般偵查流程可另參考刑事偵查程序與應對重點。
公司遭搜索時,先確認搜索票記載的案由、搜索地點、範圍及執行機關,並記錄搜索開始與結束時間。接著核對實際扣押物及扣押物品目錄,包括手機、電腦、硬碟、伺服器、會計帳冊、銀行資料、合約、董事會資料、Email、公司印章及其他文件;同時掌握哪些董事、主管、會計、財務或員工被帶往詢問或另行通知到案。搜索票及執行方式的基本問題,可延伸閱讀搜索、扣押與搜索票的程序說明。
搜索期間不要刪除資料、修改原始文件、補做虛假文件,也不要要求員工「統一口徑」或在公司群組討論如何應付調查。這些行為不但不能修復原有問題,還可能衍生滅證、串證或供述可信度爭議。公司可以合法保存未被扣押的資料副本、建立扣押清單、記錄系統與營運受影響範圍,並由律師協助安排必要的證據保全與後續資料整理。
整理董事會、股東會、主管核決、授權、簽呈、Email及會議紀錄,回答誰提出、誰核准、誰知情、誰實際執行。重點不是只找一張簽名文件,而是還原當時公司治理與權限分工。
彙整合約、訂單、報價、發票、付款條件與合作紀錄,說明交易為何發生、公司取得何種對價、履約是否完成及異常發生在哪個環節。若爭議涉及負責人決策與公司損害,可參考公司負責人被告背信的證據與辯護重點。
整理銀行明細、傳票、總帳、財報、發票、扣繳、報稅及境外匯款資料。不能只看「錢匯去哪裡」,還要還原法律原因、交易目的、最終受益人、是否回款、是否形成債權及公司是否真正受損。會計憑證與帳冊風險可參考商業會計法、帳冊與財報不實解析。
Email、LINE、WhatsApp、Google Workspace、ERP、CRM、Server Log與雲端文件,往往比事後口頭說法更能還原當時決策。應保存原始檔、時間資訊與完整對話脈絡,不要只截取對自己有利的片段,也不要因擔心被誤會而刪除資料。
檢調通常會建立整體犯罪假設,而不是只看單一文件。常見調查方向包括:款項為何匯出、誰決定、是否經董事會或股東同意、發票與交易是否真實、帳務為何如此記載、款項為何進入特定個人或公司帳戶、公司取得什麼、誰是實際受益人、負責人知道多少、會計依誰指示、款項是否回流,以及公司是否受到損害。
因此,回答問題前要把商業決策、契約關係、會計處理與金流放在同一張時間軸上。背信和業務侵占雖都可能涉及公司財產,但法律構成與爭點不同,可參考背信與業務侵占的差異,避免只用「錢不是我拿的」或「公司後來有賺錢」概括回答。
常見情境包括負責人或董事被指控違背職務、挪用公司款項或業務侵占;會計憑證、帳冊或財報被認為不實;投資方案、資金募集或匯兌安排涉及銀行法;上市櫃公司交易涉及證券交易法;資金移轉被懷疑洗錢;員工帶走技術或客戶資料涉及營業秘密;重大採購出現回扣、內部舞弊,或交易對手指控重大詐欺。銀行法案件的資金募集與金流爭點可參考非法吸金、地下匯兌與銀行法刑責。
這些罪名常在同一批交易事實中交錯出現,不能只看通知書上的單一案由。真正需要整理的是每筆交易的商業目的、決策權限、實際履約、會計處理、資金去向及每位參與者的認知。
搜索後可能由調查局詢問,之後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複訊;檢察官會依個案決定請回、交保、責付或限制住居,也可能在符合法定要件時向法院聲請羈押。案件還可能持續調取帳戶、通聯或數位資料,追加搜索,並陸續約談其他董事、員工、會計或交易對手。
搜索不等於一定會被羈押。是否聲請及裁定羈押,仍取決於犯罪嫌疑是否重大,以及個案是否存在逃亡、湮滅偽造證據、勾串共犯或證人等法定原因;部分特定案件另有法律規定的羈押事由。此時應把搜索與扣押結果、已提出的供述、尚未調查的有利資料及公司營運需求一併整理。
若案件涉及多人同時被約談、大量公司資金、多年交易、複雜帳務與金流、董事會或股東會決策、境外公司、不實憑證、股東提告、內部檢舉、搜索扣押或可能聲押,通常有必要在第一次重要供述前先整理案件。律師能協助確認程序身分、建立事件時間軸、比對文件、辨識可能罪名與供述衝突,並依法律規定陪同偵訊,後續準備書面答辯與證據。
不一定。應查看通知內容並向承辦單位確認身分與案由。即使以證人或關係人身分到場,也應據實釐清自己參與的事項,不能僅憑通知名稱判斷完全沒有刑事風險。
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依法得選任辯護人,偵查中的詢問原則上應讓辯護人在場並陳述意見,但法律另有例外限制。若是證人身分,律師能否陪同進入詢問室及參與方式,應依案件程序、承辦機關安排與具體身分確認,不能直接套用被告的辯護人在場規定。
可以合法整理本來有權接觸且未被禁止處分的公司資料,以確認事實與時間線;但不得刪改原始資料、製作虛假文件、違反搜索扣押處分,或以整理資料為名串聯他人說法。
應先核對搜索票、執行範圍與扣押依據。對於依法執行的搜索扣押,不能以單純拒絕方式阻礙;如認為超出範圍或涉及與案件無關、受法律保護的資料,應當場表明異議、請求記載,並由律師依程序處理,而不是自行搶回、關機、刪除或隱匿設備。
不一定。羈押須由檢察官聲請並由法院審查法定要件,搜索本身不會自動導致羈押。法院會依犯罪嫌疑、證據狀況及逃亡、滅證或串證等具體風險判斷。
可以依法補充或更正,但應具體指出哪一段不正確、錯誤原因及可佐證的文件,不能只在事後全面翻轉說法。若當場發現記載不符原意,應在簽名前要求修正;事後才發現,宜儘快透過後續陳述或書面答辯說明。
如果已經收到調查局、警察或地檢署通知,或公司、辦公室、住家剛遭搜索,可以先整理通知書、搜索票、主要交易資料、帳冊、銀行明細、契約與重要通訊紀錄。
富達法律事務所可依目前程序及資料,協助確認案件風險、整理事件與交易時間軸,並準備調查局詢問、地檢署複訊及後續企業刑事辯護。